◆商品描述◆
瑞士製專利微粒沸石(MZG) 自然本色的驕傲,
幫助營養元素吸收並吸附消化道中有害物質,以達多種複合式功能。
精選優質蛋白質,可維持良好的淚液成分,保持眼周毛色亮白。
富含琉璃苣油、鮭魚油和亞麻籽脂肪酸,幫助皮膚健康,維持毛色亮麗與色澤。
鋅、銅、生物素、B群維生素,有益於皮膚保健和強化自然保護力。
富含不飽和脂肪酸Omega-3 & Omega-6、
礦物質-鈣、鋅和磷、和維生素A和D,可幫助骨骼和牙齒健康成長。
◆成分◆
小型成犬-亮白羊肉(迷你顆粒)
大米家禽脂肪、麥、羊羔肉、大豆分離蛋白、水解雞、鮭魚油、亞麻籽、
菜漿、蛋動態微粉化斜沸石(1%)、低聚果糖FOS)蔓越莓乾、琉璃造油·菊
苣萃取物、綠茶、金盞花、葡萄籽萃取物。
小型幼犬-亮白無穀白魚
白魚42%,馬鈴薯,地瓜,豌豆家禽脂肪,磷蝦最低4%,甜菜漿,鮭魚油,動態微粉化
斜發沸石(1%),亞麻籽,低聚果糖(FOS),絲蘭萃取物綠,金盞花(葉黃素的來源)。
中大型成犬-亮白無穀白魚(大顆粒)
白魚41%,馬鈴薯地瓜,豌豆,禽肉脂肪,南極磷蝦最低4%,甜菜漿,鮭魚油動態微粉
化斜發沸石(1%),亞麻籽,低果聚糖(FOS),蘭萃取物綠,金盞花(葉黃素來源。
小型成犬-亮白無榖鮭魚
鮭魚40%、馬鈴薯、地瓜、家脂肪、豆、甜菜漿、鮭魚油、磷酸二鈣、動態微
粉化斜發沸石(1%)、亞麻籽、木薯、低聚果糖FOS)、菌萃取物、綠茶、蔓越莓
乾、金盞花(葉黃素的來源)。
全成犬-熱情紅毛(迷你顆粒)
家禽肉(雞肉82%,火雞肉12%,鴨肉6%,大米,大麥家禽脂肪,羊羔肉,水解雞肝,甜
菜漿大豆分離蛋蝦,鮭魚油,亞麻籽,胡蘿蔔,蛋,動態微粉化斜發沸石(1%),低聚
果糖(FOS),絲蘭萃取物,蔓越莓乾,琉璃查油,綠茶。
全成犬-亮麗黑毛(中顆粒)
大米,家禽肉(雞肉83%,火雞12%,鴨肉5%),甜薯,魚肉大麥,家禽脂肪,甜菜漿,啤酒
酵母,豌豆,亞麻籽,水解雞肝,活力微粒沸石(1%),磷酸一鈣,菊芦提取物,低果聚糖
(FOS),絲蘭提取物。
◆產地◆
立陶宛
◆規格◆
400g
-------------
※政策宣導※
(一)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,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,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,
並依規定申請檢疫。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。
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,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(二)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。
(三)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,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
檢疫機關銷燬者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
瑞士製專利微粒沸石(MZG) 自然本色的驕傲,
幫助營養元素吸收並吸附消化道中有害物質,以達多種複合式功能。
精選優質蛋白質,可維持良好的淚液成分,保持眼周毛色亮白。
富含琉璃苣油、鮭魚油和亞麻籽脂肪酸,幫助皮膚健康,維持毛色亮麗與色澤。
鋅、銅、生物素、B群維生素,有益於皮膚保健和強化自然保護力。
富含不飽和脂肪酸Omega-3 & Omega-6、
礦物質-鈣、鋅和磷、和維生素A和D,可幫助骨骼和牙齒健康成長。
◆成分◆
小型成犬-亮白羊肉(迷你顆粒)
大米家禽脂肪、麥、羊羔肉、大豆分離蛋白、水解雞、鮭魚油、亞麻籽、
菜漿、蛋動態微粉化斜沸石(1%)、低聚果糖FOS)蔓越莓乾、琉璃造油·菊
苣萃取物、綠茶、金盞花、葡萄籽萃取物。
小型幼犬-亮白無穀白魚
白魚42%,馬鈴薯,地瓜,豌豆家禽脂肪,磷蝦最低4%,甜菜漿,鮭魚油,動態微粉化
斜發沸石(1%),亞麻籽,低聚果糖(FOS),絲蘭萃取物綠,金盞花(葉黃素的來源)。
中大型成犬-亮白無穀白魚(大顆粒)
白魚41%,馬鈴薯地瓜,豌豆,禽肉脂肪,南極磷蝦最低4%,甜菜漿,鮭魚油動態微粉
化斜發沸石(1%),亞麻籽,低果聚糖(FOS),蘭萃取物綠,金盞花(葉黃素來源。
小型成犬-亮白無榖鮭魚
鮭魚40%、馬鈴薯、地瓜、家脂肪、豆、甜菜漿、鮭魚油、磷酸二鈣、動態微
粉化斜發沸石(1%)、亞麻籽、木薯、低聚果糖FOS)、菌萃取物、綠茶、蔓越莓
乾、金盞花(葉黃素的來源)。
全成犬-熱情紅毛(迷你顆粒)
家禽肉(雞肉82%,火雞肉12%,鴨肉6%,大米,大麥家禽脂肪,羊羔肉,水解雞肝,甜
菜漿大豆分離蛋蝦,鮭魚油,亞麻籽,胡蘿蔔,蛋,動態微粉化斜發沸石(1%),低聚
果糖(FOS),絲蘭萃取物,蔓越莓乾,琉璃查油,綠茶。
全成犬-亮麗黑毛(中顆粒)
大米,家禽肉(雞肉83%,火雞12%,鴨肉5%),甜薯,魚肉大麥,家禽脂肪,甜菜漿,啤酒
酵母,豌豆,亞麻籽,水解雞肝,活力微粒沸石(1%),磷酸一鈣,菊芦提取物,低果聚糖
(FOS),絲蘭提取物。
◆產地◆
立陶宛
◆規格◆
400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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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政策宣導※
(一)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,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,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,
並依規定申請檢疫。擅自輸入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。
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,將課以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(二) 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。
(三) 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3項規定,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
檢疫機關銷燬者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